早上8:30,昆明中院执行干警李俊、王保雁、马永辉就已经到办公室整理相关材料、与当事人联系沟通,为当天的外出执行做着准备。这一天,他们要去执行四个案子,执行标的总额超过一个亿。
时间:9:30 地点:位于市中心的某金融大厦
事项:以物抵债标的物现场移交 执行标的:3800余万元
云南某生物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某银行昆明分行诉至昆明中院。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昆明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生物制品公司名下位于某金融大厦的两层楼,并进行了两次网上公开司法拍卖及变卖,均无人买受,申请人某银行遂申请将标的物以物抵债。但由于该生物制品公司拖欠了30多万的物管费,使得这个执行案子变得比较复杂。
三位执行干警此次前往就是将两层占地1800多平米的房产移交给申请人。因此前已去过现场两次,并与银行、某生物制品公司、物管三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这一天,三方的相关负责人都坐到一起,再次协商,最后达成一致并签字,移交得以顺利实现。
时间:11:30 地点:位于联盟路的某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
事项: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标的:2600余万元
被执行人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案外第三人某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应收款项,三位执行干警此行就是为了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冻结、扣划。在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耐心释明法律关系和相关事项后,该负责人即刻签字接收。此次送达圆满划上句号。
出门等电梯时正值中午吃饭时间,人非常多。为了抓紧时间,大家没有犹豫,直接从17楼走楼梯步行到1楼。
中午匆匆吃过午饭,一行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个地点。
时间:13:40 地点:富滇银行西山支行
事项:解除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冻结 执行标的:3100万元
昆明某旅游运动有限公司因借贷纠纷,被昆明某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昆明中院。某旅游运动有限公司账户的3100万元被采取保全措施。在采取保全措施后,鉴于被申请保全人某旅游运动有限公司属民营企业,为尽量减小冻结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在执行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当事双方达成保全和解,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的第一时间就来对该账户进行解冻,既是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同时也依法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
时间:15:00 地点: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对某公司的74套房产进行查封 执行标的:4600万余元
云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云南某物流公司诉至昆明中院。某物流公司申请对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600万余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进行查封。在出示了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查封手续顺利办完。
四个案子顺利执行完毕,回到执行局的时候已是16:30,但另外的后续工作才刚刚开始。三个人或整理卷宗、材料,将工作节点及时录入系统,或打电话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或为第二天的外出执行做准备……
对于三位执行实施团队的干警来说,这一天与其他的日子并没有什么不同,查封、冻结或是解冻、扣划、移交……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工作,时不时也能收获满满。
然而,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是每次执行都能像今天这样顺利,与其他执行干警一样,执行的过程中,他们也会遇到诸如送达找不到人、划扣150元花了半天时间的情况,有时还要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是辱骂、威胁,但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一纸文书”变成“真金白银”,他们一直在努力,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