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联护国路房屋中介服务部、张琼:
本院受理(2018)云01民终4804号上诉人尹燕良上诉被上诉人中房集团昆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朱学源、张琼、赛联护国路房屋中介服务部、昆明工贸物业发展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18年11月29日作出(2018)云01民终48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7)云011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尹燕良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云01民终480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