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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住失信被执行人 立起诚信 嵩明县委县政府出真招
作者:嵩明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29 11:38:46 打印 字号: | |

为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嵩明县委县政府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各镇(街道)、单位部门和团体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联动协作,发挥主体作用,营造宣传氛围,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就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加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加大对拒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执行救助制度等方面对联动单位和部门如何带头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通知》还从强化组织和经费保障,严格工作考核等方面予以明确,强调在机构设置、聘用制人员职数、职级待遇、必要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同时将执行工作列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对解决和支持法院执行难问题不力的单位予以考核直至问责。

《通知》明确列举了一些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建立诚信的措施:

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以其对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上述人员子女自费出国就读。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前置条件,对获得称号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撤销。

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或插手、干预、阻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对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