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五华区委政法委牵头,于5月7日出台了《关于构建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有效整合监察委、组织部、公安、民政局、人大、政协等力量,在五华区形成执行“大合力”,确保法院攻坚执行工作。
一是建立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同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成立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五华分局、区检察院等30个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五华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管理。
二是明确领导小组的协调和联络工作。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政法委负责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共同治理执行难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在共同治理执行难机制中的具体工作,确保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顺利运行。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运行中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三是构建网络执行联合平台。五华法院配合上级人民法院做好网络执行联合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信息化技术,确保执行联合工作快速有效地开展;依托互联网构建执行大格局,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
四是明确共同治理成员单位职责和信息安全保密义务。方案对每一个共同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责都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和界定。成员单位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协助采取执行联动措施。方案强调非因法定事由或特别授权,不得向成员单位以外的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泄露其享有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