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嵩明县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在嵩明法院召开。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宗根,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静,昆明中院执行局长李志昆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嵩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富正,副主任桂志芬,县政协副主席杨伦,嵩明法院曹军院长,县检察院杨建林检察长和全县43家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由嵩明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韬主持。
参会领导和各执行联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批参观嵩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和执行事务区建设成果,实地观看嵩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部份功能演示。
会议上,嵩明法院曹军院长总结分析了该院前一阶段执行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不足,安排部署了下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曹军院长表示:嵩明法院将勇于担当,奋力拼搏,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随后,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李韬代表县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部与联动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嵩明县执行联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姚富正主任代表县四班子充分肯定了法院多年来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成员单位下一步如何做好执行联动,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要求。
昆明中院安静副院长从“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执行联动机制有新突破、执行工作格局有新进展、执行公开有新成效”四个方面肯定了嵩明法院执行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希望嵩明法院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责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抓重点、抓关键,进一步细化执行措施,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省高院刘宗根局长代表高院党组对嵩明县四班子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刘局长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关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党的执政力,此次召开全县性会议、调整执行指挥部成员、将支持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政府年终综合考核,充分显示了嵩明县委、县政府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很多举措在全省也是一个创举,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形成合力。嵩明法院要对标对表,在各联动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争取早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