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召开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许莉获得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称号。
许莉现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自1983年进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她从书记员做起,不断成长,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三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选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所撰写的法律文书多次荣获裁判文书金奖、银奖。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工作30年荣誉奖章。
许莉作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她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认真履职,吃苦耐劳;她三十多年如一日,坚守审判第一线,默默耕耘,作为司法改革后的首批员额法官,2017年超额完成员额法官办案数。从业三十多年来共计审理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无一错案,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她秉公办案,铁面无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她率先垂范,严格管理,敢于担责,关爱同事,得到同事们的赞许;她清正廉洁,守住底线,树立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种信仰,一份责任,一份坚守,三十余年,女法官许莉用“工匠精神”无怨无悔致力于司法审判,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传播公平正义理念,播撒法治信仰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