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4月26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这几年,随着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大力普及,大家对知识产权已经不那么陌生了,也都深切体会到了“知识产权”与衣食住行息息相关。今天,昆明中院带你走进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卡拉OK娱乐场所,俗称KTV。
当前,KTV遍布全国,在极大地丰富人们业余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著作权上的大量纠纷,成为侵权重灾区。昆明市多数KTV、夜总会等场所普遍存在侵权使用卡拉OK歌曲行为,很多场所已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
2017年以来,昆明中院执行局先后受理了194件音像著作权侵权执行案件。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难度异常巨大。主要存在着几个方面原因:
一是大部分涉案KTV经法院多次催促,都以各种理由,不愿意来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使文书送达较为困难。
二是部分KTV恶意变更法人信息,使限制高消费对他们产生不了震慑作用。
三是大部分KTV在知道自己成为被执行人后,在银行申请的对公账户均没有存款,使法院的执行较为困难。
四是KTV向法院申报的财产多为电视、音响、点唱设备等处置困难的物品。五是许多中小型KTV法律意识淡薄,持观望状态,不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再难,昆明中院亦从未放弃!
4月17日,在昆明中院执行局调解下,昆明好麦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三公司与“音集协”达成协议。同意主动履行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19件侵权案件的赔偿责任,金额达659751.98元。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对16件尚在审理阶段的案件做撤诉处理。
4月20日,昆明中院再出措施,对外发布了“督促执行公告”。从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中,挑选出59件极具代表性的案件被执行人列入公告名单。通过几天的公告,慑于威慑,石林品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并将32380元执行案款支付到法院账户。涉案23件的昆明欢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也主动到昆明中院执行局提出在规定期内支付执行案款的承诺。截止目前,194件该类执行案件,已经结案88件。
重拳出击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仍然置若罔闻,视法律威严若无物,蔑视法律权威的情况。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昆明中院经研究决定,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名列“督促执行公告”名单的昆明欢乐无限娱乐有限公司和云南歌友会娱乐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分公司再出重拳,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依法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昆明欢乐无限娱乐有限公司涉案金额巨大,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领法律文书,采取“躲、赖、横”的方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云南歌友会娱乐有限公司恶意变更法人信息,妄想逃避法院执行,行为恶劣。上述两公司在该类案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必须及时得到法律应有的惩治。
下面,小编就以图片的形式带大家一起现场感受昆明中院在25日晚对两家KTV的执行工作全过程。
19点10分,昆明中院执行局和到场11家媒体20名记者一同开会部署当晚执行行动。
19点50分,昆明中院安静副院长、执行局李志昆局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
20点,李志昆局长一声令下,昆明中院执行队伍出发。
20点30分,昆明中院执行人员按计划在K无限量贩KTV展开执行
20点47分,昆明中院执行人员在到场媒体和代表委员的监督下与K无限量贩KTV负责人交流执行事宜.
21点20,经几番对话,K无限量贩KTV负责人终于交出了当晚先打款10万,5日内协商解决的保证书。
22点,昆明中院执行队伍又到达广福路歌友会KTV,展开了另一场执行行动,于23点43分,完成当晚全部执行行动。
参加此次昆明中院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有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以及昆明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昆明中院监察处的监察员和十余家媒体记者。他们的参与,代表昆明中院执法行动全程依法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公诉机关监督和昆明中院的内部监督管理,同时,也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保护知识产权任重道远。通过此次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成功出击,昆明中院郑重告示各界,人民法院有坚决打击各类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