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率本院环境资源庭、司法行政处负责人和市农业局相关领导赴禄劝县开展河湖库巡查工作。禄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庆学,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翠华镇政府等分管领导陪同巡查。
巡查组一行首先来到禄劝翠华镇铁索桥电站,现场巡查普渡河水质及电站水库垃圾治理情况,听取了翠华镇开展河流保护、河流综合治理、水库垃圾治理以及河岸管理等情况的汇报。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翠华镇及时将铁索桥电站库区垃圾清理完毕,整改成效明显。
随后,董国权院长一行驱车数十公里,沿着普渡河顺流而下。在迤途村委会,巡查组现场调研了普渡河沿河线野温泉经营及农家乐侵占河道情况。针对野温泉经营及农家乐侵占河道的问题,董院长提出,地方党委、政府要高位统筹,研究制定可行性的整体规划,注重矛盾疏导与资源品质提升;要善于利用村规民约来约束和规范村民行为,调节村民矛盾,推动村务有效开展,实现资源村民共享与环境综合保护相结合;还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坚持适度开发与合理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动员村民入股开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巡查组看到,沿河分布的野温泉,无人经营的,有的扔满了垃圾,有的则是一池污水。现场调研后,董院长对翠华镇下一步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分布范围、主要污染源底数;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河道沿岸的垃圾清理,抓好河流环境卫生,防止河流污染加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防污治污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群众投入到河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来;四是要结合“七改三清”工作,进一步细化河流水域治污工作措施,压实镇、村、组三级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职能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去年4月,根据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深化河长制的安排部署,昆明中院董国权院长担任禄劝段金沙江、普渡河、洗马河和桂花箐水库的“河长”,负责责任区域河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督促协调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区域河长制的工作。当年6月15日,董国权院长调研了金沙江汤郎段水质改善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实地查看了河长制工作联系点禄劝县桂花箐水库。11月8日,董国权院长又率巡查组现场巡查了金沙江和普渡河。通过巡查,确保市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水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