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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再发10万余元司法救助款
作者:执行局 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7-12-28 14:55:55 打印 字号: | |

1225日,随着“法威行动”的持续开展,昆明中院再次发放司法救助款104000元,涉及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名申请人。

苏雪吉和李福芝是这次得到救助的夫妻俩。20121213日,苏雪吉和李福芝之子苏某因经济纠纷与他人产生矛盾,被骗至小板桥小羊甫铁路边僻静处遭杀害。20163月,昆明中院判处被告人田某、陆某等人无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雪吉和李福芝经济损失52184元。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正在服刑,其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无法通过执行获得赔偿,经调查查明,苏学吉、李福芝一家人以耕种农田为生活主要来源,两人均属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经审批,决定给以苏学吉、李福芝司法救助20000元。

25日上午,苏学吉、李福芝和其它案件的申请人来到昆明中院,领取了司法救助款。领取司法救助金后,他们对法院表示了感谢,认为这次救助金的发放对他们而言是一次真正的雪中送炭,让他们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李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