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域性国际司法交流,开展司法合作研究,充分发挥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和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功能作用,12月18日,来自印尼、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老挝、缅甸、柬埔寨的“中国-东盟区域法治合作中的非传统安全与毒品问题”高级研修班24名学员在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裴普的带领下,到昆明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静出席昆明中院欢迎仪式并致辞,昆明中院副院长孟静及研究室全体人员全程陪同。
18日上午,简短的欢迎仪式后,研修班学员在昆明中院第二法庭旁听观摩了一起由昆明中院刑三庭张雪芳法官主审的运输毒品案件。庭审结束后,刑三庭庭长游孟蓉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及毒品犯罪审判相关情况作了介绍。随后,学员们与合议庭审判长张雪芳展开了热烈而愉快的互动交流。学员们对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以及昆明中院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午,参观省高院的“五个中心”,即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新闻发布中心、云数据中心,并观看了省高院制作的专题片《文化的力量》。接着,到西山法院安检大厅、云柜中心、扫描中心、案件查询中心、数据管控中心、特色法庭和法官办公室参观,并观看了西山法院制作的《畅游》和《执行法官李丽玲》两个宣传片。随后,围绕“中国—东盟区域法治合作中的非传统安全与毒品问题”,研修班学员与“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邀请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引、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的参会人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佴澎、昆明市经开区管委会法制局(司法局)局长张静梅,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何锡锋,昆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八谦老挝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鹿斌,以及市政协、市国安局等部分顾问单位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友好往来日益频繁、密切,由此带来的系列问题更加多样,随之而来的司法需求也越发突出,因此,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更需进一步加强区域性司法交流与合作,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的法治环境。
通过此次实践教学活动,研修班学员对云南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举措、成果和司法体系有了直观感受和初步了解,切身体会到中国法院的诉讼程序模式和信息化运用方面的成功经验。研修班学员表示,此次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令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收获良多,他们愿意将在昆明的所学所见所闻,尤其是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经验带回本国,并相信中国的司法系统以后会更加完善,经验也会向全世界传授。
最后,研修班带队老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裴普以“虎头豹尾”评价了整个培训,认为本次实践教学活动是落实西政和昆明中院院校合作协议的具体体现,昆明中院对实践教学活动精心准备,合理安排,令人感受深刻,不虚此行,对昆明两级法院热忱周到的实践教学安排表示衷心感谢,对位处西部的云南法院建设,尤其是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昆明两级法院法官的能力素质感到震撼,同时希望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合作交流、智库建设等方面与昆明中院进一步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