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昆明一如既往的阴雨连绵,不同的是,这一天对昆明中院和云南财经大学来说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当天下午,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等一行前往云南财经大学,在前期充分磋商的基础上,代表昆明中院与云南财经大学伏润民校长一起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正如伏润民校长和董国权院长在签署仪式上所言,此次正式签约将开启双方携手奋进、真诚合作、永续发展的新篇章,标志着“院校合作”模式的正式启动,是双方加强合作交流、互利双赢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长远。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而昆明中院与云南财经大学的这一合作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凝聚校院合作力量。同时,也将高校理论研究与教学资源运用到人民法院审判实务的实践中,对提升全市法院审判理论水平、加强审判专家库建设、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此次昆明中院和财经大学的合作,是以促进法学实践教学水平、培养锻炼干部和共同传播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为合作主题,双方将通过开展多个合作项目实现优势互补。
一是开展人才培养和人才交流工作,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交流互动,搭建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教育培训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挂职锻炼、教学实习等制度,推动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有机对接,共同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二是通过组建法制宣传平台、案例教学、开展“阳光审判”活动等途径,增强法治观念、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三是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合作以及专业问题咨询,双方在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领域相互提供理论和实证方面的便利和支持,共同为我省“一带一路”战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同为西南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有利于法院实务部门对实践教学的参与和指导,提高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双方共同探索建立实习法官助理机制,实现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法院用人需求的有效衔接,为法院后备法官培养提供储备。
此次院校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将来的各项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开启了院校合作的新模式,为法学教育、科研、司法理论完善、法律人才培养等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双方均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更好的加强双方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将合作项目实实在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取得实效,携手为建设法治云南做出积极贡献。
协议签署仪式结束后,双方人员还进行了座谈,就合作中的具体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就下一步合作进行了初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