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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院召开执行局长会及“悬赏金保险”制度推进会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06-28 14:41:24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盘龙法院介绍“悬赏金保险”制度经验
  • 昆明中院执行局李志昆局长作“迅雷行动”小结

626日,昆明法院在盘龙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长会及“悬赏金保险”制度推进会。昆明中院执行局领导、执行团队负责人及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执行局汤晓莹副局长主持。

会上,盘龙法院详细介绍了所创立的“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出台的背景、历程和意义。5月初,盘龙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悬赏金保险”制度,作为悬赏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一项保障性措施,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证金保险”后,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执行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的内容、金额和时限等。举报人可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该制度推出后,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江必新副院长等领导的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云南省高级法院张学群院长也要求形成经验进行推广。6月初,经昆明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将“悬赏金保险”制度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

该制度推广以来成效初显,盘龙法院发布了首期《悬赏公告》,公布首批悬赏被执行人共计23人,通过群众举报,成功扣押一辆价值400万元的“法拉利”跑车,本周将向举报人兑现悬赏金。目前,官渡、呈贡、晋宁法院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了建立“悬赏金保险”制度协议。

昆明中院执行局李志昆局长对全市法院开展攻坚执行“迅雷行动”进行了阶段性小结,通过对执行数据的分析展示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列举了“迅雷行动”中的亮点特点,如西山法院的执行联络员制度,各家法院开展的“零点行动”、“假日行动”等,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盘龙法院创新悬赏金保险制度的重要批示,不仅仅是对盘龙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整个昆明法院执行工作的激励。今后不论哪家基层法院有了好的执行工作经验和做法,就在全市法院大力推广。

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李局长结合当前全市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各基层法院必须在昆明中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不断加强相互间的协同配合,特别是在跨区域执行、委托执行和多法院查封的案件中一定要有大局意识,保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二是查找问题、不断总结,对“迅雷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拿出任务完成方案,现在第一要务还是尽快消化好过去的积案。三是勇于担当,积极创新,昆明中院新的执行模式已得到省高院领导的肯定,在逐步完成积案清理后,将全面推行。只有不断地出奇招、出新招才能适应当前执行工作的新常态。

昆明中院负责执行监督的刘建伟处长介绍了近期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