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第46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昆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司法保护情况白皮书。
发布会由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方晨石作主旨发布,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对昆明中院近三年的环境司法保护情况作了介绍。
2015年6月—2017年5月,昆明中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356件。其中,受理民事一、二审案件339件;刑事一、二审案件17件。所审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案件类型。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主要涉及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资源类买卖、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
通过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持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立足全局谋划,在能动服务中彰显司法担当;立足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坚持打造昆明生态司法保护品牌等方式和手段,2015年6月—2017年5月,昆明中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78件。其中,审结民事一、二审案件261件;刑事一审、二审上诉、抗诉案件17件。
针对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昆明中院将从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工作;提升队伍素质,建立环境资源专家智库;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体系;以“互联网+智慧法院”为平台,深化司法公开和宣传等方面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昆明 “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乡更美”的良好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日报》、《云南政协报》、《云南广播新闻》、《春城晚报》、《昆明日报》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环保局、昆明理工大学以及盘龙法院、安宁法院、寻甸法院等相关单位应邀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