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昆明中院在信息数据中心举行了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大会,执行局执行二处负责人刘建伟通报了此次救助金发放情况。
刘建伟在通报中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中有关“执行一批救助一批”的要求,昆明中院在清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通过向政府财政申报、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困难救助金。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主要针对近年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请执行人涉及到农民工、老人、儿童、困难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共涉及14起执行案件、2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款项26.68万元。在过去的一年,昆明中院已集中发放了两批特困救助金。
在救助金发放现场,被害人孔祥某的母亲孔某领取了特困人员救助金。孔某,现年63岁,系企业退休职工,1996年离异,与独生子孔祥某相依为命,艰难度日。2014年孔某不幸患上恶性肿瘤,转入省肿瘤医院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化疗。儿子遇害后,在漫长的两年多时间里,老人既要不断反复地去医院治疗,又要寻访中医调理损伤严重的身体,而经济上更是不堪重负,越发困苦。在申请执行人孔某提出救助申请后,昆明中院积极协调,依法、依规为他们申请到了救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刘建伟表示为确保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昆明中院将在上级法院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指导思想,集中合力攻坚,积极探索符合新形势下的执行机制和方式,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摸得着的正义”的形式实现,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确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大会结束后,执行局法官就此次救助金发放涉及到的有关案件情况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
中国新闻社、人民法治、云南法制报、云南电视台、云南广播新闻、云南网、昆明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等10余家媒体到发放现场作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