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昆明中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通报2016年度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要求。
昆明中院班子全体成员、专委,政治部、监察处、办公室、司法行政处主要负责人,昆明市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路晓琨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昆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相关领导就审判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董国权代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基层法院院长换届调整刚刚到位,昆明中院党组就进行集体约谈,就是希望各领导干部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董国权代院长对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要珍惜机会和荣誉,绷紧廉洁自律和主体责任的弦。
二要严格要求,管好自己,约束住内心的欲望,正确地看待自己、清醒地看待权力、准确地行使职权。不要自以为是,更不要为所欲为。对于违反规定的事要敢于说“不”。
三要自己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就是最好的领导工作方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好。要态度鲜明,公正待人对事。
四要勤奋敬业,做出成绩。领导职务是更重要的责任担当,在院长的职位上不是来享受的,是要付出、要奋斗的。要有决心和信心,带领全院同志干出一番事业,以更大的成就和法院的发展来回报组织。
五要注重细节,讲政治、守规矩。要对党忠诚,对组织老实;要守规矩,该报告的要报告,特别是单位和家里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组织报告;要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在作风建设和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要抓细、抓实、抓紧、抓好;要主动、真诚接受监督,要听得进不同意见,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的良好风气。
董国权代院长希望与会领导干部担好昆明两级法院的担子,不辜负法院和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