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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法官到云南警官学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
作者:刑三庭  发布时间:2016-12-09 09:27:33 打印 字号: | |

126日下午,昆明中院法官到云南警官学院开展阳光司法、送法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某运输毒品一案。

针对当今大学法学现场案例教学缺失的现状,应云南警官学院所邀,昆明中院刑三庭到云南警官学院开展阳光司法庭审活动。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刑事侦查学专业等师生共800余人参加现场观摩。法官向该校师生示范了刑事案件的规范化庭审活动全过程,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圆满结束。合议庭当庭对被告人宋某某犯运输毒品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现场提问及现场答疑的方式,与旁听的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向该校师生充分阐述了刑事案件管辖、辩护、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自首等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观点,云南警官学院师生获益良多。

本次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充分向云南警官学院师生展示了昆明中院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和法官的审判能力水平,彰显了司法公正;二是为云南警官学院师生理论联系实际提供实践平台;三是通过以案释法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了一次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四是利于促进昆明中院法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此次阳光司法活动获得了云南警官学院师生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