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昆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6年度评选出的14件精品案例,至此,昆明中院连续15年坚持开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已累计评选出191件精品案例。
据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磊介绍,今年评选的14件精品案例,是根据《昆明中院2016年度精品案例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方案》,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法院内外评委多轮评选,并报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审定,最后从全市法院报送的81篇参选案例中评选出的。包括陈辉被控故意杀人宣告无罪案、谭选芬等诉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弥勒市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石安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案等共14篇,其中刑事4篇、民商事8篇、行政2篇。这些精品案例体现了新类型案件较多、审理专业性强、适用法律难度较大、涉及热点问题多、案例指导性较强等特点。
姚磊专委表示,这次评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指导思想,旨在强化全市法官干警的精品意识,打造精品案例。整个评选程序做到了坚持标准,规范操作,注重质量,所评出的指导案例既体现我市法院法官理念的更新和创造性的司法能力,也是目前两级法院审判水平和法官综合业务素质的集中展示。
姚磊专委指出,十五年来,昆明中院始终坚持组织开展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这已成为了昆明法院增强法官审判能力、规范审判工作、指导审判实践、提高审判质量的一项长效机制。同时,通过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推动了法官审判业务素质的增强,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形成了昆明法院独特的案例文化品牌。
发布会结束后,媒体记者对案例主审法官和案例撰写人进行了采访,对案例中涉及的一些具体细节进行了提问,相关法官作了具体的介绍。
春城晚报、云南广播新闻、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民生关注、云南网、网易新闻、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昆明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王翁阳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