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昆明中院在审判大楼五楼新闻发布厅举行了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金发放大会,执行局副局长汤晓莹通报了此次救助金发放情况,政治部副主任王翁阳主持了会议。
据汤副局长介绍,此次执行案件困难救助金发放涉及11个执行案件,涉及申请执行人19人、发放款项366700元,是今年以来执行案件困难救助金发放数量案件多、案款金额比较大的一次。今年以来,昆明中院已发放执行困难救助金79人,共计1297422元。
在谈到此次救助特点时,汤副局长称,此次救助对象主要是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受害人家属。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多数是成家立业的青年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也是一个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一些家庭的老人为此长期卧病不起,一些家庭的小孩才3岁其父就遇害身亡。他们的受伤和遇害,给他们的家庭经济带来莫大损失,也给他们的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此次救助的对象多数居住于山区,生活极其困难,此次救助金发放就是要通过这次攻坚集中发放活动彰显法律的尊严,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那些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享受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
发布大会其间,李某中、苏某花、李某粉申请执行一案,引起在场媒体记者的注意。苏某花、李某中的儿子李某荣于2013年5月16日凌晨被拖至呈贡区七步场村林地内,颈部、胸部被凶手用单刃锐器刺伤,致急性失血死亡。凶手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再无法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父母李某中、苏某花年事已高,无人赡养,家庭基本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女儿李某粉在其父亲遇害时才9岁,对于父亲的遇害不仅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而且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也得不到保障,全家生活陷入极度困顿当中。对此,昆明中院积极协调,依法、依规为他们申请到了2万余元救助金,在寒冬来临前解决了一家老小的燃眉之急。
当记者采访苏某花、李某中夫妇时,他们仍然未能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一度哽咽难言,经过在场人员的劝慰,他们努力平复情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某中表示,当前他们全家只有几亩微薄的土地,种植些土豆,无其它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此次拿到救助金后要买几条被子,添几件过冬的衣服,购置些粮油,余下的给孙女上学读书……通过老人的讲述,在场人员均明显感觉到他们身上重新燃起的对抗生活困难的勇气。
大会结束后,汤晓莹副局长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她表示,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2至3年时间解决执行难的第一年,也是云南省高院开展执行案件“攻坚月”活动的当月。这次执行案件困难救助金发放活动是积极响应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昆明中院开展解决执行难攻坚活动的有力体现。并表示昆明中院执行局将会不遗余力地做好执行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新闻社、网易新闻、云南法制报、云南广播新闻、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昆明电视台等10家媒体到发放现场作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