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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同时对一被执行人两处房产强制腾房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6-11-03 10:01:04 打印 字号: | |

112,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同一被执行人两处房产同时进行强制腾房。上午9时,在昆明中院执行局长张立志指挥下,执行干警分两个小组同时赶赴执行地点——前兴路时代风华二期和前卫西路月光宝盒小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和官渡区法院部分干警参与了此次行动。

被执行人杨某、刘某系夫妻,杨某为云南一投资公司董事长,刘某为省内一矿业公司总经理,两人均任公司法人代表。20133月,在昆明力大运输有限公司诉杨某、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不服昆明中院民事一审判决,杨、刘二人上诉省高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杨某在另一起“互为执行”的案件中,以执行到的昆明力大运输有限公司的标的物过期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西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20158月作出裁定驳回起诉。以上种种因素导致本案一度中止执行。

2016114日,昆明中院立案恢复执行此案,对早在2012年诉前保全查封的刘某名下位于昆明市前兴路时代风华二期、 前卫西路月光宝盒小区两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624日拍卖成交价为121万余元。拍卖之后,杨、刘二人对上述两处房产的拍卖提出异议。 特别严重的是,926日法院依法对上述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前后,杨某母亲时常到执行局找案件承办人及局领导反复纠缠,称谁要拍卖她的房产,就要跟谁同归于尽,甚至要“抱火药桶炸掉法院”。被执行人杨、刘二人拒绝腾房的理由是,昆明力大有限公司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先解决损失问题;据杨某母亲称杨、刘二人已协议离婚,其中一处房产协议给杨某。但经核查,上述房产仍登记在刘某的名下。早在8月初,为安置被执行人,申请人已经租了两处房产同时告知被执行人,但时至今日仍拒绝腾房。

鉴于杨某拒绝腾房且唆使其母亲以暴力言语威胁法院、干扰法院执行工作,刘某拒绝腾房,昆明中院决定,对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杨某、刘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对上述两处房产实行强制腾空抵债。完成腾房并办理过户手续后,所得款项用来偿还申请执行人。

执行人员顺利抵达执行地点,杨某母亲在时代风华二期自家单元楼口坐着,开始没有配合执行,一度哭喊。执行人员找来锁匠,打开房门,顺利进行腾房。期间,杨某母亲与法院干警进行了对话,随后情绪逐渐平稳,配合干警完成了腾房。月光宝盒小区的行动也如期顺利完成。

此次执行,《云南法制报》、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和昆明电视台全程跟随,作了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李廷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