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昆明中院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内勤及专职驾驶员参加了会议。
在当天的会议上,受院领导的委托,昆明中院司法行政处副处长肖峰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号召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车改目标统一到行动当中,切实有效地加快车改步伐。同时,肖峰副处长还对昆明中院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纪检监察处处长曾庆娟强调了严格公务用车“六个不得”的纪律要求,即:一是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三是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四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五是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六是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同时,曾庆娟处长指出要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监督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司法行政处车管科科长保荣对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等车改问题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的要求向各部门进行了说明,希望各部门给予配合,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按照要求,昆明中院将于7月底完成一般公务用车的封存及上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承诺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