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总结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动员部署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云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作动员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若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上,省高院张学群院长与各中院院长签订了责任状,昆明市、红河州等四家中院院长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为全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目标,昆明法院将根据最高院和省高院的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从七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用两年半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规范执行行为,通过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管控,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实现“阳光执行”;规范执行拍卖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拍卖工作,严格规范涉诉资产的降价幅度,最大限度实现标的物价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审、执配合机制,提高案件财产保全比例和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实现审判和执行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执行合力。
二是注重繁简分流,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将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放在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案件上,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探索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及恢复执行机制。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强制执行,综合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威慑机制,穷尽执行措施,及时高效执结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凡是符合失信名单制度规定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即时发布。不断拓展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今年1月20日,最高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当前,昆明中院正在报请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备忘录工作会议,以此进一步制定所涉单位(部门)明确细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使用、管理、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实现失信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完善繁简分流的分阶段执行模式,将执行案件分为财产保全、执行接待、财产查控、执行研判和强制执行五个阶段,充分发挥执行研判环节在案件分流中的作用。
三是加速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重点解决执行网络横、纵向连接和集中查询问题,借助执行指挥中心网络平台,实现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网络连接、查询与共享;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要求实现法院与各联动单位的网络连接;加强与最高法院“总对总”系统的连接并扩大覆盖面。
四是完善专项治理机制。持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和反干预执行等整治行动,将专项治理要求转变为长期性、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符合“拒执罪”追诉条件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拒执罪”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解决“拒执罪”立案难等问题。着力整治规避、干预、消极执行行为。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并将其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加大财产申报制度的适用力度,积极探索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必要时建立悬赏举报等,加大依法制裁力度,全面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存在空间;对非法干预执行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处理,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禁法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就个案打招呼、说情、打听情况,违者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案件办理时限,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是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权配置。借鉴外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判权适当分离;探索执行实施机构的警务化改革,进一步强化执行权的强制性,提升执行效率。
六是认真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好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执行款物管理制度,实现执行案款流转与发放的透明高效。针对梳理出的案款清单,逐笔逐项在最高院开发的案款清理软件上登记,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以款找案、以案找人、核发清退;清理完毕后,无法发还的款项,建立专门台账,积极商请财政部门,建立专门账户予以集中管理;在清理过程中,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予以整改。
七是强化执行队伍管理和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执行队伍。注重执行队伍科学化管理。以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为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管理、作风纪律管理、执行风险防范管理、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以及应急工作等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坚持“执行日志”制度,为执行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探索“执行日志”采用执行节点图片传输计入档案的方式,形成“以案管人”的智能化管理。狠抓执行业务能力提升。结合执行裁决和执行实施两类程序的不同特点,采取分类培训,创新和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执行人员预判、防范、处置、化解突发紧急事件。狠抓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党性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执行队伍改进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推动改进执行作风的规范化、常态化。
全市两级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高院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