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昆明中院召开院务会,传达省委社会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及省高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安排部署昆明中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暂行办法。院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及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磊对经昆明中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暂行办法》进行了通报。
罗朝峰院长对《暂行办法》落实司法责任的原则、要求及运行模式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各审判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与会者积极发言,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暂行办法的理念、工作思路有了进一步的明确,为下一步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增添了信心。
最后,罗朝峰院长对贯彻落实好《暂行办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有关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好《暂行办法》;二是昆明中院目前实行员额法官和未入额法官双轨制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要严格落实好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各庭室要将会议精神及要求尽快传达到每一个干警,平稳、稳妥落实好司法责任制。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对下一步如何更好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人心不乱,办案秩序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