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对全省各中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印发〈昆明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昆明中院党组研究,派出7个考核检查组,由党组书记罗朝峰院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带队,在春节前后分别对14个基层法院和中院28个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中院党组对此次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考核时间对象,细化考核方法、步骤和内容,做到了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了检查考核不漏人、不缺项、不走过场。
此次检查考核,突出检查考核基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中院各部门落实组织领导、作风建设和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检查考核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执行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等情况,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全面检查考核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六难三案四顽症”整治、廉政风险防控及廉政制度创新等情况。
检查考核中,被检查的单位(部门)党组(支部)书记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法院一名副院长代表班子成员进行述廉述责、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进行书面述廉述责,中院各部门其他中层干部在会上述廉述责,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考核组还与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现场察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台账,并实地抽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
检查考核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检查,了解掌握了真实情况,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讨论研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检查考核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