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下午,昆明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盘龙法院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去年9月22日市委在中院组织召开的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市法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昆明中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基层法院院长、立案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静主持,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尹德坤副院长受院党组委托发言,盘龙区委副书记梁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波到会致辞。
会前,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盘龙区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会上,观看了盘龙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题片《大数据背景下的盘龙法院》。盘龙法院针对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工作、官渡法院针对商会调解工作、五华法院针对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呈贡法院针对律师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进行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议认为,全市法院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过程中,通过司法实践,把部分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之前,减少了进入法院的诉讼案件,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社会效果比较明显。特别是盘龙法院通过建立“事在网中,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三级网格纠纷解决机制,联合社区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各自优势,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五华法院依托“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门调解员和诉调对接中心成员组成团队共同调解;呈贡法院通过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成立工作站引入律师服务和援助;昆明中院重点围绕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专利侵权等类型纠纷的诉调对接,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健全完善相关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搭建了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平台。这些好的工作经验都值得总结推广,认真学习借鉴,为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积累经验。
会议指出,当前,法院受理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出,为此,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就显得尤为重要。下一步全市法院要立足自身优势,对外加强与非诉解纷方式的多元对接,聚合各方力量协同施治;对内强化诉讼案件的分流引导,推动纠纷梯次有序分流,在建设对接平台、建立对接机制、创新对接方式、完善对接关系等各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一是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讼累,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模化、系统化和常态化。要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制度。二是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要建立畅通的案件分流机制,严格落实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行调解原则,树立“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观念;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基础牢固、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关系。全市法院要努力建设新形势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实现解纷主体多元化、解纷方式社会化、解纷机制多样化、解纷人员职业化。要加强与调解组织的工作对接,借鉴并推广盘龙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注重拓展调解领域,支持调解在消费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开展“一站式”服务;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继续完善与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对接,促进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就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实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充分调动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增强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通过积极参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工作,使法院的职能从“纠纷的解决者”向“既是纠纷解决者,又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引导者、监督者”转变。三是完善科学的纠纷分流机制,发挥诉非对接平台作用。建立立案引导机制,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应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甄别分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行政、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尽可能地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加强法院委托调解,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大对行政机构、行业组织、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和第三方机构等矛盾纠纷处置的司法指引和司法确认,并对非诉讼解决纠纷过程中的错误及时给予司法救济,提升司法程序外纠纷处置机制的权威性。四是建立联调工作网络格局,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网上办案、在线调解等工作;法院和相关机构应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络机制,建立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联调工作网络。五是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推动建立律师调解队伍。积极加强与司法局的联系,加大对职业调解员的培训支持力度;争取司法局的支持,成立专业律师组成的特约调解员队伍,健全调解员职业道德标准,通过名册制度、资质认证等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职业素养。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与宣传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联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动态、成功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和谐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