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中院刑三庭在该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罗俊成运输毒品案,法庭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了其辩护权。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是否系胁迫参与犯罪、是否系从犯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休庭评议后,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该案的阳光司法活动是昆明中院开展“走近法院、走近法官”活动的组成部分,在昆明的全国、省、市、区四级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新华网对庭审进行了网络直播,昆明电视台等媒体对案件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