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现场会在安宁市法院昆钢法庭召开。昆明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相关派出法庭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德坤主持,昆明中院党组书记、罗朝峰院长及安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安宁市法院昆钢法庭信息化建设情况,对智能安保系统、科技法庭等进行了现场观摩。会上,禄劝县撒营盘法庭、东川区汤丹法庭、官渡区官渡法庭就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作现场连线汇报,安宁市法院就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等经验进行了交流。
会上,罗朝峰院长对四个法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他们在人民法庭建设方面,牢牢把握住信息化建设这一契机,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拓展了人民法庭职能,深化了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亮点频现,成效突出,其工作经验和做法具有推广价值。
罗朝峰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司法、为民司法的桥梁,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目前,全市实际办公的人民法庭共38个,一类人民法庭25个,二、三类人民法庭13个,基本达到了人民法庭建设的标准化要求。95%的法官学历在本科以上,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全市人民法庭每年审理案件大约占基层法院每年审理案件的四分之一,1至9月,全市人民法庭收结案数量分别占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22.57%和22.85%,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全省首批开展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23家人民法庭中,就有昆明市的五华法院北门法庭、西山法院福海法庭、官渡法院官渡法庭、安宁法院昆钢法庭、寻甸法院金所法庭、禄劝法院撒营盘法庭6家。
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昆明中院和6家试点人民法庭所属的基层法院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和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职业保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至9月,全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案件1519件,巡回率9.74%,构建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络。部分人民法庭探索开展一镇(乡)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假日法庭制度和预约开庭制度,方便交通不便地区的当事人就近参与诉讼。
全市人民法庭建成数字法庭18个,在建14个。部分人民法庭实现了电子签章、远程接访、远程视频会议等,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昆明中院为辖区基层法院配备了巡回审判便携办公设备,并安装了相应系统软件,方便巡回审判点实现远程办公及远程电子签章。
对当前及今后人民法庭的工作开展,罗朝峰院长要求:
一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全市法院要始终牵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本次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进一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加强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完善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建立法官执法办案档案,落实法官惩戒制度。
二是全力推进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法院要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为保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是努力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全市法院要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力在人民法庭软硬件建设、深化应用、资源整合、安全保障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力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
四是着力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实现对人民法庭审判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要围绕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重点审理好深化农村改革和城镇化进程中发生的案件,重点关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林权纠纷、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五是全力抓好年终结案工作。全市法院要积极应对受理案件增多、推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等困难,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加大力度,在科学分析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把审判执行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罗朝峰院长强调,推进司法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把法庭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通过改革法庭工作体制机制,破除人民法庭职能不清、权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昆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参会人员还观看了安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专题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