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来自四川、贵州、广西、云南四省法院的31名全国法院彝族双语法官培训班学员在石林法院开展现场教学活动,观摩该院法官用汉语、彝语两种语言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彝族的离婚案件。
该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因调解和好未果,法庭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因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培训班学员针对该案庭审程序及实体处理进行了讨论,与审判人员进行现场互动。大家纷纷表示,石林法院挑选的案件较为典型,庭审过程中彝汉两种语言结合,让大家感触颇深,同时,大家还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作了点评和互动。
为开展好此次双语庭审观摩活动,石林法院作了精心的准备工作:一是调动全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邝亲自主持召开工作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二是精心挑选案件。为积极配合培训班搞好教学活动,专门选取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彝族、汉语表达存在一定困难的离婚纠纷,作为庭审观摩的教学案件。三是精心挑选审判人员,为实现无障碍沟通,特意挑选了精通彝、汉两种语言的法官干警担任审判员和书记员。四是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审判人员不仅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而且还深入当地乡镇、村委会等地对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作了走访调查,针对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语言表达能力有限的情况,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了彝汉双语律师的法律援助,充分表达当事人诉求。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昆明中院的协调下,邀请了省高院及新华网工作人员到石林法院就该案进行现场庭审网络直播,邀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与现场采访报道,同时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平台,增强宣传效果。
除庭审观摩外,培训班学员还观看了石林法院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了法院审判大楼,与石林法院部分干警进行了交流。
这次双语法官培训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委托省法院举办的,在昆明法院系统安排了两场现场教学活动。除了本次在石林法院的双语庭审观摩外,10月14日在昆明中院大法庭还观摩了一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审判,省高院政治部教培处王天文处长、省法官学院院长张远贵、副院长龚睿,昆明中院政治部主任夏静良出席了活动。两次现场教学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