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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10 10:11:34 打印 字号: | |
922日上午,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昆明中院召开,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下一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昆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峰,云南省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市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等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
罗朝峰院长从“昆明法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情况、开展诉调诉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体会及下步工作思路”四个方面,通报了昆明法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情况。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及西山区法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拉玛•兴高书记在肯定全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统筹社会力量,健全工作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二是优化整合社会资源,构造出一套“以社会为依托、以法院为核心”的纠纷解决系统。要通过优化法院内外资源配置,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升级换代”,纵向上,建立多层级地域性的人民调解网络,横向上,建立各行业内部调解系统。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准司法机构。全市法院要注重与矛盾纠纷化解任务比较重的公安、劳动、卫生、土地、规划、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对接,紧密协作,增强诉调对接的合力。要注重组织网络的对接,努力构建覆盖镇街、村居、社会组织、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组织网络,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裁判等方式相互衔接的解决纠纷机制。三是加大保障和支持力度,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形成党政社会参与总动员的格局,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合力。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