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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司法网络拍卖试点工作首拍成交
作者:司法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5-08-10 17:25: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首批淘宝网拍卖的两个案件相关资产顺利成交,成交价款共计878.68万元,这是昆明中院2015年司法拍卖案件中周期最短、效率最高的首拍即成交案件,也是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案件中成交价款最高的案件。昆明中院在云南省高院的指导和辖区西山法院试点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筹备,建立起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相对于传统的司法委托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更能维护司法的公正,杜绝司法不廉,实现案件当事人、竞拍人各方利益的共赢,体现人民司法的便民、利民、惠民宗旨。践行了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工作宗旨,实现涉诉资产交易价格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扩大竞拍范围,实现最优竞卖场面。为扩大拍卖信息广度,提高拍卖参与度,我院司法拍卖信息除在传统媒体公开外,还借助“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页”等多个网络平台同时发布。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竞买人只要在支付宝中存入足额保证金即可参与拍卖,极大地降低参与竞拍的门槛与成本。网络竞拍过程,竞买人在虚拟空间上竞价,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全程网络监督,较为彻底地消除围标、串标和腐败的空间,极大地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网络公平竞价,实现各方面利益最大化。对申请执行人而言,由于标的物的变现价值提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清偿率也相应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更能实现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的最大化,提升被执行人资产的偿债率。从我院首批成交的两案看,均为首拍成功以评估价(未降价)即成交。

 

三、昆明中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属起步试验阶段,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压缩拍卖成本,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使民本司法真正落在实处。同时,做好与传统拍卖方式的衔接和互补,根据标的物不同情况选择拍卖方式,充分发挥网络、传统两种优势,推动涉诉资产处置的最优化,并逐步建立具有昆明特色的司法拍卖双轨制。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