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昆明中院行政庭在广福路办公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西亚山庄小区业委会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贡区人民政府、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呈贡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行政登记上诉一案。昆明市住建局副局长、呈贡区副区长、呈贡区住建局副局长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出庭参加诉讼。
因该次庭审被纳入昆明市依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培训项目,昆明市委党校2015年迪庆州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培训班学员共计50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昆明电视台、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春城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
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我院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案件或委托其他负责人出庭案件逐步增加,出庭的负责人对诉讼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制度落实呈现良好态势。以示范庭审的方式,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与昆明市依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结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是贯彻适用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