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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峰院长调研新闻宣传工作
作者:魏文静 李浩可  发布时间:2015-07-14 14:48:3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713,昆明中院党组书记、罗朝峰院长到政治部宣传处实地走访调研,并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夏静良主任、姚磊专委陪同调研。 

当天下午1:30,罗朝峰院长来到宣传处办公室,实地考察了我院“双微”、网站维护等工作,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王翁阳副主任、代汝芳处长向罗院长汇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困难和下一步打算,宣传处其他同志进行了补充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罗朝峰院长指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到位,在双微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中取得了成效,值得肯定。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罗朝峰院长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有全局观念,抓住审判工作、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个大核心,特别是今年的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等重点工作,要注意宣传到位。对庭室完成审判任务好的,具有好经验,取得好成效的,要注意发掘、宣传;

二是进一步构建“大宣传”格局。宣传处的主要工作要放在组织策划上,要调动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新闻联络员、信息员的作用,调动媒体的作用,学会借力,把我院、乃至全市法院的“大宣传”格局构建起来;

三是新闻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部门是院党组的“喉舌”,对内,要通过宣传工作向干警传达院党组的声音,同时也要将部门好的经验、做法、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出来;对外,要宣传好昆明中院、昆明法官公正、严明、为民的司法形象;

四是用好我院自媒体平台,全力打造好微博、微信及网站。罗朝峰院长还要求宣传处认真研读中国审判杂志《法院的“互联网+”时代》专题,不断更新知识,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会上,夏静良主任指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历来备受院党组及罗院长重视,要求宣传处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做好、做实宣传工作,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