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3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作者:昆明中院  发布时间:2015-03-24 12:01:22 打印 字号: |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3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