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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12•4”系列活动之“宪法走进未管所”
作者:李廷标  发布时间:2014-12-03 09:09: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的12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昆明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组织云南大学志愿者、云南警官学院师生来到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学员们互动交流。

本次活动由宪法宣传、志愿者授课、国学教育、游戏互动、现场讲法等组成。云南大学法学院志愿者对未成年犯就宪法进行了宣传,对我国宪法意义、历史演变、一些具体常识及宪法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宪法宣传活动在昆明中院法官领唱的国歌声中圆满结束。云大志愿者还以“生活中的科学”为题,给未管所的学员上了一堂丰富、生动的科普课。

我院未成年审判庭钱晓燕法官还为未管所国学班的学员们教授论语,让他们感受浓浓的“国学”氛围,学习我国的传统文化。未成年审判庭法官与警官学院的师生还对未管所学员提供了法律咨询与辅导。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