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下午,为做好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罗朝峰院长、安静副院长到民事审判部门就司法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研究室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调研座谈会。
会上,各民事审判庭首先汇报了近三年来的办案数量、人案比及现有审判人员和书记员配置情况,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自身情况对下一步的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及建议。
罗朝峰院长在听取了上述意见后指出,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司法改革工作已开始有序推行。昆明中院作为省会中院,应把握此次契机,认真研究法官员额制,结合各庭室人案配比饱和度,科学配置审判团队;明确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能、职责,最大程度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剥离;探讨法官办案责任制与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的关系等方面问题,为我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献言献策,制定出真正符合昆明中院审判工作实际的司法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