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上级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要求,昆明中院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机关各党支部即将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部署。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在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中央、省市委着眼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要求和全局部署,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的重大机遇,全院各级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都要以本次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自己的政治生命负责的态度,从高处着眼,围绕党的作风建设谋好篇,从细处着手,针对“四风”顽瘴痼疾布好局,落脚于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归宿于促进工作落实,实现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目标,积极投身到党的建设事业中来。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后即刻展开,8月15日前完成;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须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全员参加;每一位党员都要写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摆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能用年度党员评议工作代替,不能走过场;党员领导干部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上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