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组“给力”的数据,截至今年4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导诉分流2497人次,现场办理案件查询、收转材料等事项9441件(人)次,受理立案、申请、异议等事项1564件次。同时,截至目前,昆明全市法院的815件涉民生案件,已经执结76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508.6万元。
数据背后,清晰地显现出昆明全市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为窗口,整合内部资源,搭建有效平台,延伸服务职能,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逐步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法院涉民生案件“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关乎司法公正的实现,关乎人民群众对党和法律的信任,关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昆明全市法院今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的务实之举,是人民法院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该中心的建成将成为昆明全市法院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心齐全的设施、完备的功能、优良的作风、精细的管理、周到的服务将成为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据地。昆明中院院长罗朝峰说:“我们希望能以最真诚的诉讼服务换取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提升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昆明中院院长罗朝峰(左三)到禄劝县皎平渡镇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消除群众诉讼障碍
过去,立案和约见法官一直是让当事人和律师头疼的问题:法官需要开庭审案、出差,约见他们很难;不清楚需要哪些诉讼材料,往往立个案需要来回奔波。如今,这样的烦恼已成为历史。
近年来,法院在队伍作风建设、司法为民便民等方面采取了不少有效措施,但与服务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对法官作风建设、司法为民便民工作都非常关注,不少涉诉信访也反映出法官作风问题是重要诱因。虽仅是在个别干警身上反映出的“懒、硬、横、推”现象,但人民群众对此却反映强烈。
2013年年初,昆明中院党组决定全面落实省高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完善司法为民机制、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从窗口服务部门抓起。2013年2月2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专程到昆明中院调研,要求昆明中院在司法公开、便民服务上,为全省中级法院提供借鉴和经验。为真正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群众反映突出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昆明中院秉承“以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为中心、小场所大服务、前后台协同配合、全程信息化支撑”的理念,2013年3月,正式启动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全程透明、集约办理、分流引导、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诉讼参与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的效果,力求在更高层次上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强化服务功能,有效消除诉讼障碍。
2013年7月,昆明中院率先在全省推行诉讼服务中心,将所有涉及对外的窗口集中在一起,为当事人从起诉立案、诉前调解到诉讼中的材料收转、联络法官,再到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规范、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群众到诉讼服务中心门口,便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
擦亮司法为民服务“第一窗口”
6月20日,陈先生走进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导诉窗口询问后,得知他应到诉讼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经过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的指导解释,陈先生明白了自己需要准备哪些诉讼材料才可以完成起诉立案。从没打过官司的他,来之前听说打官司很复杂、很繁琐,但亲身体验后,他并没有感觉到麻烦。
走进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这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窗明几净、整齐划一。工作人员一句句“您好”、“请上楼”、“您慢走”的热情问候让群众倍感温暖。这是近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加快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现在办理相关事项方便多了,让我们省心不少。”经常到昆明中院办案的李律师说,“原先的立案大厅窗口分散,跑来跑去浪费时间,很麻烦,而现在业务划分明确,且都集中在一个大厅里,办事方便且又快捷。”
到法院打官司的群众,对诉讼程序多是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在没有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从起诉、举证到开庭、申请执行等各个环节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不便之处在所难免。为了方便这部分群众打官司,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导诉服务。1号窗口为立案咨询,是不是能打官司,如何打,在何地打,需要多长时间打完,打完以后拿不到钱怎么办等问题都可以在这个窗口得到答案。2到4号窗口的干警负责收材料、查阅材料,答复当事人材料合不合格,能不能交费。5号窗口干警则负责办理2到4号窗口开出的交费单,当事人可直接进行交费。
这些流程,是一个完整的、快捷的、便民的、效果明显的案件生产线。以民事案件为例,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流程平均需要15分钟左右,符合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需要20分钟左右。
五华区法院为帮助诉讼当事人立案时不能提供对方当事人的户籍、住所等身份信息,需要到公安机关查询对方当事人信息而来回奔波的实际难题,与公安机关搭建信息查询平台,启用警务通查询立案,在诉讼当事人能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立案庭法官直接通过警务通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相应身份信息,减轻了诉讼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从而有效降低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此举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提供了极大便利。
在官渡区法院记者看到,诉讼服务中心由原来的5个审判庭和走廊改造而成,面积约500平方米。在中心设立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诉讼引导区、自助服务区、窗口服务区、等候区、信访接待室,这些窗口分别承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相关事务的办理,大调解对接、立案前协调、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官联系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同时,大厅里还配置了休息座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助听器、报刊等便民设施,将内容详实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查阅。大厅内设的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西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即不论来诉、来访群众的诉求是否是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范围,均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及时解答,可以帮助其解决的问题决不推诿。该院不断强化中心导诉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时分流办事群众,起诉材料的初检、简单咨询、维持中心工作秩序是其基本职责。窗口工作人员除一岗多责外,每一窗口的工作都可以相互补充,避免了窗口因临时空缺无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生。
“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必须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更加便民利民、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文明规范。”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平说。
富民县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还会现场
最大限度减轻了法官压力
传统的诉讼模式是以法官为中心,一个法官同时面对几十件、上百件案件的当事人,既要开庭、调解、撰写文书,还要送达、接待,法官分身乏术,无法同时回应每一个当事人的需求,也因事务性工作分散了审理裁判工作的精力和时间。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认为法官难找、事情难办,由此对法院工作作风产生不满。而司法的过程主要是法官行使裁判权的过程。开庭、作出判决等裁决性审判工作必须由法官亲自进行,另外一些辅助性程序事务,如接收证据材料、送达文书、开具生效文书证明等,可以在法官作出决定后,由法官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员处理。因而,将案件审理工作合理切割为“前台”和“后台”,日常面向当事人的接待、服务和辅助职能等为“前台”工作;案件审理、诉讼调解、文书制作、强制执行等为“后台”工作,前台专注于服务和沟通,后台专注于审理和裁判,前后台分工合作,协同办案,既提升诉讼中事务工作的集中性、专门性和便捷性,也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最终实现流程再造、司法为民。
“过去在办公室拟写裁判文书,总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来找,不能静心制作,如今前后台职责分工明确,可以专注庭审、专注制作裁判文书,工作效率提高了,最大限度减轻了法官的压力。”昆明中院民庭法官吕强告诉记者。
昆明中院执行局法官赴昭通彝良县龙海镇给当事人送司法救助款
业务骨干充实到窗口一线
去年7月的一天,昆明中院法官吕秋霞像往常一样一大早来到单位。与之前不同的是,吕秋霞的办公地点改在了诉讼服务中心。与她一起调整过来的还有监察处、刑三庭、执行局等10个部门的10位法官。
“这10个人都是具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审判业务能力的法官,把他们充实到窗口工作,是为了让‘专家式’门诊在窗口上得到很好的体现。”昆明中院立案庭庭长施苏萍说。
“诉讼服务中心不是简单重复的服务窗口建设,更不是机械地对立案信访窗口的扩容增量,而是转变司法理念,突破固有办案办事习惯约束,进行一体化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整体工作,充分实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项重大机制改革创新。”郑平说。为此,昆明中院要求全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突出便民、服务和解纷的功能,优化常态化的便民服务机制,确保“咨询有人应、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法官有人找、事情有人办”,实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努力使老百姓打一个高效率、低成本,受尊重、有尊严,可预期、能信服的官司。
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
减少群众诉累获肯定
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有矛盾找法院”成为很多群众的共识,而诉讼服务中心就是法院众多工作环节中的“排头兵”。为此,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立足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在息诉、息访上下功夫。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诉讼服务中心不仅让老百姓感受到人性化司法关怀,而且通过强化诉讼服务功能,使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遏制了涉诉信访上升势头。
官渡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前和解三机制为补充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与官渡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官渡区司法局在官渡区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成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由区司法局聘请两名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和和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推行立案和解三机制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官渡区法院共办理立案阶段调解案件92件、以执行督促履行为内容的诉前和解案件15件、诉前保全后和解案件5件,把消除矛盾、解疑释惑工作贯穿于诉前到执行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
2014年3月,晋宁县法院成功为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提供诉讼服务,让远在千里之外的重庆市忠县两位年迈的原告足不出户就顺利解决了与儿子之间的赡养纠纷。
原告李某、丁某系夫妻,育有两个儿子,长子常年在浙江打工,被告李某某系次子,在昆明工作多年。两名原告已年过花甲,且一直疾病缠身,已经无力支付日常医疗费用。于是,两原告就想到了到法院起诉次子索要赡养费和医疗费。由于多年未与次子联系,他们只知道其在曲靖市的住址,当两名原告满怀希望委托律师到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立案后,却被告知李某某早已不在曲靖市工作,为此,原告律师未继续代理。
晋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在收到麒麟区法院移送的案件材料后,为及时掌握被告李某某的情况,法官第一时间与两名原告取得了联系,得知原告难以到昆明出庭诉讼,法官便主动帮助原告申请了法律援助,并赶往被告李某某的工作单位了解情况。最终,两位老人如愿拿到了赡养费,也修复了老人与孩子之间的感情。
就是有了这些卓有成效的措施,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率全国政协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考察组对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后,对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领导及省高院领导视察昆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执行指挥中心破解“执行难”
立案、开庭审理、宣判,经过这些环节之后,虽然是非得到了明确,但是,事实上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执行,只有执行到位了,审判结果才真正有“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方法院自2013年12月23日起到2014年6月底前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清理活动。昆明中院把集中执行活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课堂,确保了本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实现“牢牢抓住、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目标的实现。目前,此项活动已进入到“收官”阶段。
据了解,本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主要针对近3年(即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来重点为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10大类的案件。
“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省法院建设三级执行指挥中心的目标任务,昆明市两级法院于2014年6月30日提前建成。”昆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立志说。今后,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建立的“被执行人信息查控、被执行人信息发布、远程指挥监控”三大系统功能,诸如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户籍身份、车辆房屋等信息查询、扣划;失信人员“黑名单”发布、限制生产经营、投资、金融贷款、高消费、出入国(边)境等征信惩戒作用的功用也将逐步“发酵”;起着快速反应的远程指挥监控系统将通过远程视频指挥车、单兵视频指挥系统,实现监控执行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网上布控等,换句话说,就是“网上执行局”的雏型将更加清晰。
据了解,昆明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自去年9月23日成立后,已与20家银行达成了被执行人银行查询信息共享,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开户行和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为解决被执行人“款难找、人难寻”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撑,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被执行人信息发布系统将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息录入征信系统进行曝光,限制高消费等。去年年底至今,据不完全统计,昆明市已在最高法院执行威慑网上公布1000余起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一些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诚信的惩戒和生存空间的受限,主动联系法院兑付了执行标的款。
司法救助机制显真情
作为专项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执行一批救助一批”的要求,昆明全市法院在清理执行的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通过向政府财政申报、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困难救助金。今年以来,昆明中院对27起执行案件中的56名特困人员进行了司法救助,共计发放特困救助金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