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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多项措施保障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顺利办结
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顺利办结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08 16:09:16 打印 字号: | |

 

今年市“两会”期间,昆明中院收到市委目督办交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由中院主办6件、协办3件。收件后昆明中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具体办理要求,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截止624日,9件建议和提案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已经全面办结,代表、委员认为昆明中院办理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工作认真、细致,求真务实,成效明显,均表示满意。

 

一是增强认识,健全制度。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代表、委员的法定权利,也是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法院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昆明中院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目督考核、绩效考评内容,建立了院长主抓,分管院领导督办,有办理部门、承办人员、办理方案、办理措施的纵向督促指导、横向沟通协调的运行机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工明确,时限要求严格,质量标准提高,分管院领导督促指导建议、提案的办理,并亲自参加面商,确保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认真落实和完成。

 

 二是及时交办,规范程序。收件后由院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院领导初审,分管院领导初审并报督办院领导审核后报告院长审批,之后召开专题会议交办、部署,提出加强沟通、注重实效、及时面商、规范答复的办理要求。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工作原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沟通交流和正式面商,坚持面商“三不”原则,即“领导不在不面商,情况不清不面商,协调不好不面商”,做到100%交办、100%面商、100%回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建议人、提案人的联系协调沟通,主动上门或者邀请到我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了解代表、委员的实际想法和要求,以进一步研究办理的办法和措施,使建议、提案确实落到实处。并采取单独面商和与建议人、提案人、协办单位多方集体面商,邀请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目督办领导莅临指导的方式,提高面商质量,取得良好效果。规范、按时对建议、提案作出书面答复。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为提高办复质量,规范办理程序,通过召开专项会议提高认识,全面熟习掌握办理知识要点,督办部门与承办部门采取交流沟通等方式,加强对办理建议、提案的培训,并定期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加强督办力度、催办环节,协调办理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通过4月中旬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培训的机会,组织承办部门相关同志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各承办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内容,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全国各地法院、全市法院以及同行业部门开展调研,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外地法院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并邀请相关法院和单位人员到我院针对调研内容座谈交流,努力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功夫;同时,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和形成一致意见,努力使建议、提案中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