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党组近日下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责任落实分解意见(三)》,再次确定了七项整改内容,作为第三批整改的重点,并对每项整改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部门按时完成。
一是加强对各项任务、活动统筹协调,实现安排部署的科学性、合理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的任务、活动较多,工学矛盾突出,需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统筹性、预见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能合并的合并、能统一布置的统一布置,提高效率保证任务完成、腾出时间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各项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均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配套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干警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和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制度的贯彻落实。从4月15日起,干警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和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制度开始进入实施阶段。各职能部门加强同各业务部门及时会商,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保证落实到位;监察处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具体执行情况。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结合警示案例,加强教育学习,进一步贯彻执行省高院《云南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规章制度。各部门要关注广大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在少数法官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近期司法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观念、行为自律,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保持严谨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官荣誉。
四是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要以机关党委和纪委、各党支部刚完成换届为契机,完善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政策要求不到位、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活动不正常开展、党务基础工作薄弱、不规范等问题;对纪律作风不严、精神懈怠的党员,要依照组织纪律严肃批评教育。
五是严格规范经费使用,进一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四风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整治私设“小金库”和整治报销超范围、超标准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认真执行《2014年度核定经费管理办法》,重视核定经费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核算,按月报销;在经费使用上厉行节约,防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从经费合理开支做起,着力解决好“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的问题。
六是加强协调,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调研分析中心运行以来存在的问题,紧密前后台联系接洽,纠正形式主义倾向;进一步沟通协调,着力解决送达、告知、法律释明、文件材料接转等方面存在的障碍;优化人员配置,强化管理,避免人浮于事的情况;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稳步推进建设进度,提高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审判、便民为民的整体水平。
七是克服困难,加快进度,保证信访接待大厅升级改造顺利完成。抓紧时间搞好信访大厅升级改造,确保形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体现人文关怀的硬件环境,为进一步提升信访服务水平、落实便民利民宗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