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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业务培训   提高干警素质 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作者:嵩明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06 10:22: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嵩明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嵩明法院各项业务学习、教育活动工作做深、做实。根据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云法(培)明传[2014]2号《关于举行基层民事法官轮训班的通知》要求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全院干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和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4月7日,嵩明法院组织23名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省法官学院集中组织为期六日的基层民事法官轮训。开展基层民事法官轮训班培训,这既是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部署的培训任务,也是省法院党组提出的“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要求。为嵩明法院在贯彻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形成有力的保障,使办案法官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今年以来,嵩明法院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循序渐进地开展着,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职工始终坚持做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把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提高干警队伍素质、推动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狠抓干警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一是精心组织,突出主题。根据省高院制定下发的全年法官培训计划,召开会议对培训学习活动进行研究,并制定干警职工培训学习方案。根据不同形势确定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二是丰富内容,实用具体。围绕嵩明法院工作实际,精心选择学习培训内容,既有民事法官、刑事法官、行政法官、法警学习等业务知识培训,又有纪律、规范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力争使嵩明法院法官干警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形式多样,注重实效。采取以各支部组织和部门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学习等学习方式进行,以提高培训学习效果。


此次培训内容与工作开展紧密结合,系统全面。全体参训法官认真学习,收获颇丰,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嵩明法院民事法官的业务素质、思想意识、理论知识、业务水平,提高了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促进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嵩明法院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