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多年的实践证明,单靠法院一个部门,只通过强制执行一种途径,“执行难”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才能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突破。
嵩阳镇西南街居委会、杨桥居委会、白鹤居委会、布能居委会、大坡居委会……近期,一个又一个居委会,在本院的执行工作中,化身为执行攻坚战的得力助攻手,为嵩明法院破解“执行难”屡立其功。
在嵩阳镇西南街居委会,被执行人唐某隐匿财产,长期规避执行,通过深入调查,在居委会小组长反复核对后,发现唐某的分红存于其父亲名下,于是嵩明法院迅速将唐某分红款冻结。在杨桥居委会,被执行人王某明确表示,“即使受处罚也不愿意履行”。执行局邀请杨桥居委会书记多次做工作,王某最终自动彻底排除妨害。在白鹤居委会,申请人魏某夫妇已经年老,二儿子魏某某拒不支付法院判决赡养费。居委会的支持下,嵩明法院扣划了魏某某的相应土地租金,养老敬老得以伸张。在布能居委会,被执行人李某对交通事故被害人杨某的损失置之不理,致使杨某因病致穷,因伤致困,家庭生活举步维艰。执行局通过居委会了解到补偿款发放情况,及时从银行扣划,缓解了杨某燃眉之急。在大坡居委会,被执行人杨某已成为人尽皆知的“老赖”,欠债不付、借钱不还、能躲则躲、能赖则赖。查知杨某在该居委会有相应分红款,在大坡居委会积极配合下,查清了杨某分红的数额、分红方式、发放时间及发放银行,有力打击了老赖杨某的嚣张气焰。
近期在各地居民委员会的鼎力支持下,嵩明法院行后推动23起案件的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实现执结,执行案款2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保障了民生、树立了威信,宣传的法院执法活动。
基层组织是联动执行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推动着法院工作不断向前迈进。嵩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密切联系,不断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在执行中保障申请人权益,在执行中化解社会矛盾,在执行中宣传法律精神,最终实现基层安定,社会安宁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