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下午,嵩明县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大会。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嵩明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方案、关于在全院开展“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度进行了通报,安排细化活动中的各项工作。
参会党员认真学习,踊跃发言,经讨论研究,第三党支部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党员干警提出如下要求:
1、 各党员干警应严格按照院党组、机关党委、支部的要求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党员干警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除参与全院、支部集中
学习外,个人也应分步骤、分环节主动学习;
3、 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定期向支部汇报学习情况;
4、 接待当事人要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心倾听当事人
的诉求,多做法律释明;
5、党员干警应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向党组及班子成员、党委及支部多提意见及建议。
通过学习,党员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根本目标和方法途径,大家表示,在今后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将严格按照院党组、党委及支部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实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