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按照嵩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的实施步骤,嵩明法院召开了全院干警会议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大会。院班子成员及全院法官、干警参加了大会。
会议首先由政治处主任张有能同志对嵩明法院进一步开展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动员讲话,提出学习活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动作进行,并对各党支部明确重申了学习任务。
随后,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晓军、李荣文同志分别传达了2014年嵩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和省高院关于加强重大敏感事件处置要点;政治处主任张有能同志通报了嵩明法院2013年部门绩效考核情况,宣读嵩明法院2013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表彰决定,并邀请部分受表彰同志发表获奖感言;纪检组长陈琳同志宣布嵩明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决定,并主持部分干警代表签字仪式。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永江同志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一些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院干警上党课。付永江同志同时要求,要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司法改革的部署与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