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李庆芳副组长一行到嵩明法院检查督导工作。
督导组首先传达了滇中新区及县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的学习时间安排和活动新的要求,同时听取了嵩明法院院长付永江同志对开展活动以来嵩明法院所做各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嵩明法院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一起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表示肯定。
督导组就征求意见人员范围、征求意见方式提出相关建议:
1、要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向案件当事人、来访群众、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征求意见,听取最真实、最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2、要边学、边查、边改,征询意见内容要着眼于实际,从工作中的小事出发。
针对督导组提出的建议,院参会成员认真记录、虚心学习并及时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