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嵩明法院第二党支部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学习会。参加会议的有第二党支部所有党员和群众干警、陪审员、书记员40名。
会上,第二党支部书记李艳梅组织参会党员和群众学习了院党组《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为以“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等;通过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具体体现在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机制、司法作风上都要有转变;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对目标要求要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法步骤包括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方案中还包括组织领导及对活动提出的要求等内容。通过学习,大家都把实施方案作为今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南针,确保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再动员再学习,各参会人员对二支部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积极献言献策,建议结合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采用多种学习活动方式进行,即除由支部统一开展外,可由支部涉及的各部门单独开展或部门间的联合开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在学习过程中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学习,以学习成果转变工作方式,注重提倡便民、为民措施,节约诉讼资源,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