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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来嵩明法院指导工作
作者:嵩明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06 09:41:04 打印 字号: | |

2014221,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来到嵩明法院,对嵩明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嵩明法院全体党组班子成员与县督导组一行进行了座谈。

 

会上,督导组组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燕宏同志及督导组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庆芳同志传达了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三是务求取得教育实践活动的明显成效;四是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随后督导组认真查阅了嵩明法院的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材料,并现场进行反馈、建议。督导组认为,嵩明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与法院工作的自身特点紧密结合起来,要密切联系法院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永江表示,嵩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将切实把活动精神、基本要求贯穿于活动始终,结合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主线,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嵩明法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