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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级关心化干戈 层层保障过新年
作者:嵩明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06 09:39:14 打印 字号: | |

 

农历腊月二十九,申请人妻子胡某到法院领取最后的赔偿款9万元,至此一起级级关心、牵动多方、影响较大、赔偿数额高达52万元的执行案全部执结。

201416,嵩明法院受理王某(系胡某的委托人)申请执行陈某、沈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执行标的522650元,且王某因受雇摔伤致一级伤残,下肢截瘫已一年有余,困难情况亟待解决。

案件受理后,院领导要求加大执行力度,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执行员一方面了解申请人有和解结案的意愿,另一方面调查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在组织双方和解过程中,经执行员多方努力,沈某作为房东答应承担20%的责任,胡某表示同意;但陈某作为雇主则认为自己承担80%的责任太重,态度强硬,不同意和解,因此执行没有任何进展。

今年114日,王某伤重病逝,其家人情绪激动,四处散布:“如115日前本案不解决,陈某家的新房就是王某的坟墓。”本案瞬间即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副院长李荣文、执行局长赵晓荣了解此情况后,立即组织干警赶赴死者家开展工作,稳住其家人情绪,然后将陈某带回法院做工作,从而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李副院长将本案情况向上级领导反映后,嵩阳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诸朝卫等也参加到本案处理中。

中午,李副院长、赵局长、诸朝卫主任等,结合本案的事实,本着“排除怨气、解开心结”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做工作。通过各级领导及执行人员整整一天的思想的工作,并在双方共同亲友的协调下,双方各自都作出了让步。然后结合陈某、沈某的履行能力,在陈某亲属担保的条件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死者家属也在过年前顺利领到约定的最后一笔赔偿款9万元,双方都迎来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

领导的重视,干警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不仅防止了本案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而且促使了本案走向执行和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从根源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相信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执行局将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在充分的保障申请人权益,有效的维护社会和谐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