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一阶段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成果,坚决整治少数干警存在的脱离群众、纪律松驰、精神懈怠及对当事人“冷、硬、横、推”等现象,昆明中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开展“素质提升年”专项教育活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从严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要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广大干警要进一步认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进一步增强转变司法作风、坚持廉洁司法的自觉性。二要抓好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广大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三要加强道德修养。广泛开展法官职业操守和社会伦理教育,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四要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例教育的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五要改进思想教育方式。高度关注广大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在少数法官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落实管理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少数部门、个别法院“重业务建设、轻队伍管理”的不良现象。二要转变管理理念。要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制度的要求逐步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三要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改进会风文风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四要加强专项整治。要坚决整治“冷硬横推”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干警违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吃请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的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法院内部管理松懈、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五要增强制度刚性。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防止利益冲突等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要通过督察方式,对已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从严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一要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对领导干部的重点监督,督促法院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带头执行廉政制度和办案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综合运用司法巡查、谈话函询、离任审计、举报核查、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下级法院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协管监督。二要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办案信息公开、办案流程控制、案件质量评查、执法过错追究等措施,对审判执行活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三要强化对干警业内活动的监督。要以制约和监督司法权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 的监督防线。四要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审务督察制度,不断加大对法院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力度,及时查纠法院干警在业外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五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
四是坚持从严查处,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要加大查处案件的工作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严重违纪违法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对具有广泛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实现“惩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二要完善举报线索督办机制。逐步建立对重要举报信息的跟踪督办机制,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工作的实时指导监督。
昆明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党组、中院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坚持正面教育、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注重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查清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整顿,努力实现全市法院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成效显著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