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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五项措施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升群众满意率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15 13:51:52 打印 字号: | |

 

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昆明市社管综治委关于切实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工作要求,昆明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各工作环节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要求全市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更加重视审判执行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在各项工作中更加重视细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质量效率,注重效果,努力让群众从法院的工作作风和法官的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办案办事效率感到满意。为此,昆明中院提出了五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法院队伍教育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素质提升年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把今年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各界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结合部门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各部门、各法院针对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要求法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办案中进一步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公正高效办理每一件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二是提高法官干警素质,增强办案亲和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当事人和来院办事的群众是评价法官作风优劣、办案办事质量高低、工作效率快慢、对法院是否满意的最终评判者。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善待每一位来院办事的群众。法官在办案中除了法律规定外还要充分考虑案件特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当地的民情社情,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的统一性,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法院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不满意的因素。

三是坚持公正为民的工作主线,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审判执行的各环节查找问题,堵塞漏洞,要求全市法院法官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和接待群众中多做换位思考,专心审理好每一件经手的案件,提高办案办事的质量效率,做好自己经手的每一项工作,减少差错。进一步发挥好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功能,细化和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让当事人方便诉讼,从中受惠。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巡回办案、网上立案,发挥人民法庭的功能,引导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推进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四是强化改革创新,抓好建章立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把这次群众在安全感满意率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素质提升年专项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来抓,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整改。建立法官办案承诺制,在案件立案后由法官对当事人作出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承诺并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探索建立电话预约立案、网上审查立案、网上查阅办案进度制度,全面落实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和代理人;搭建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平台,在案件立案后和开庭、宣判前,及时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告知当事人,及时向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增加办案过程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好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研究制度,以进一步规范两级法院的执法标准,减少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的数量,提升全市法院的司法公信度。

 

五是积极策划、借助媒体,加强和做好法院宣传工作。选择内容,集中时间,重点宣传法院和法官在公正审判、司法为民、做好服务的先进事迹,改进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实地跟踪,现场拍摄,真实反映法官干警的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