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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02 10:03:19 打印 字号: | |

根据我院《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进程安排,昆明中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3月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多种形式组织全员学习。党组班子成员主要以个人学、集体学、集中学、培训学等方式,对规定篇目及领导重要讲话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各部门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历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汇编》等篇目,并分别对党组班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安排全员学习省高院张学群院长的党课报告和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党风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省社科院黄小军教授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讲座,院党组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聚焦反对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作学习交流发言;邀请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执行主任兼学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陈惊天作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为民的专题讲座。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31123日间,院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到分管的部门、基层法院、挂区、联所联系点,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对中院、中院党组班子、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正在对全院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各自联系点听取意见建议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汇总。

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顺利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及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机关党委加大对各部门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力度,召开专题座谈听取各支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对下步开展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的通知》。并要求各位院领导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参加分管部门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

四是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认真对第一阶段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按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方面问题的标准,进行归纳整理,共汇总到69条意见建议;同时,根据69条意见建议,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8条边学边查边改责任落实的分解意见。

五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昆明中院内网及微博、微信平台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积极宣传;积极采写宣传稿件,分别在云南日报和昆明日报及各大网站及自有宣传阵地上加强宣传力度。

六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照昆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第6调研组的要求,对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及学习笔记进行了抽查,并要求各党支部331日前对本支部党员学习书目和学习笔记进行自查。

同时,昆明中院认为下步活动开展要把握四点:一是活动开展要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在一把手、重点在党组班子、重点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在全院党员干部中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当好标杆。二是精心安排集中学习时间,把集中学习落到实处,不能用自学时间凑数,不能用其他业务讲座替代集中学习。三是进一步细化四风方面的具体表现,认真对照四风梳理意见建议,不能以工作建议替代四风问题,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与四风方面不吻合的,要重新征求意见建议。四是要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检查力度,主要查看在研读三本书上下功夫的情况,是否对三本书的学习有批注和痕迹,对学习的内容有学习笔记、记录认识感悟和心得体会。

责任编辑:魏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