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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4-03-24 15:11:46 打印 字号: | |

 

立案庭根据中院党组《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20143月20施苏萍庭和黄红副庭长一行深入到盘龙区滇源办事处金钟村、检察院驻茨坝办事处检察室等“挂区”、“联所”的联系点进行走访听取群众对昆明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就审判工作司法为民人民调解、治安环境、办公环境、经费保障、人员配置、党风廉政、团结协作和家庭生活等问题与联系点的领导、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他们在各方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困难,比如:办公用房、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需进一步支持。特别是滇源办事处金钟村辖区属于昆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由于政府对村民的补助太低、住房停建和经济发展受限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当地村民生活十分困难。大家存在的困难达成如下共识1、加强沟通;2、多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诉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各兄弟单位要加强协作4“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5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责任编辑:魏文静